

热门搜索:
化妆品出口哈萨克斯坦,企业关注的不只是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当地市场,还需要提前判断产品适用的技术法规、符合性评定形式以及标签和安全资料要求。由于哈萨克斯坦属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,符合相关联盟技术法规的化妆品可以按照EAEU统一规则进入成员国市场。因此,中国企业在出口面霜、护手霜、洗发水、沐浴露、口红、香水等产品时,应重-点研究 TR CU 009/2011《香水和化妆品安全》。该法规对化妆品的安全要求、符合性评定、市场流通和标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。
一、化妆品出口哈萨克斯坦适用什么法规?
TR CU 009/2011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投放到EAEU成员国市场的香水及化妆品产品。法规中明确设置了产品识别、市场流通、产品安全要求、符合性评定以及统一市场流通标志等章节。
从实际出口产品来看,常见的品、洗护用品、彩妆、香水等,都需要先根据产品的实际用途、配方和使用方式判断是否属于该技术法规范围。
这里需要特别区分产品的用途。例如普通霜主要用于皮肤护理,而宣称具有疾病、改变人体生理功能等作用的产品,可能涉及其他监管体系。因此,企业在准备哈萨克斯坦市场资料时,应避免仅凭中文商品名称进行判断。
二、普通化妆品与特殊类别产品有什么区别?
TR CU 009/2011并不是所有化妆品都采用相同的符合性路径。
对于普通化妆品,通常涉及符合性声明程序;而部分具有较高风险特征的产品,则可能涉及国家注册文件。
根据TR CU 009/2011及其相关产品清单,部分产品属于国家注册范围,例如儿童使用的部分化妆品、含纳米材料的特定产品等;部分普通香水、和产品则按照符合性声明形式进行评定。相关EAEU文件对需要在海关申报时提交相应符合性文件的产品进行了列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