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热门搜索:
随着跨境贸易的发展,个人护理品及美发产品向欧亚经济联盟(EAEU,包括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等国)的准入需求日益增长。洗发水作为大众消费品,在进入该市场前,必-须严格依照区域内的法律法规完成技术评估与符合性审查。本文旨在深度剖析洗发水出口的法规架构、准入路径及关键检测指标,助力技术制造企业降低出海合规风险。
一、 层法律法规:TR CU 009/2011 技术法规
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,所有香水和化妆品(包括洗发、护发类产品)的监管均统一归口于 TR CU 009/2011 技术法规——《关于香水和化妆品安全性》。该法规正式实施后,确立了统一的安全标准、标签规范和市场准入准则,取代了各成员国原有的各自du立的国家-标准。
该技术法规不适用于注入、吸入或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,也不适用于的药用产品。普通洗发水、去屑洗发水等产品在进入欧亚联盟海关前,必-须根据其特定配方与用途,匹配正确的准入评估模式。
二、 两大合规准入模式:符合性声明与国家注册证
根据 TR CU 009/2011 的具体条文规定,洗发水类产品主要根据其使用人群和配方属性,分为两种不同的符合性评估形式:
1. EAC 符合性声明 (EAC Declaration)
适用于普通洗发水。该文件由制造商(或欧亚联盟境内的授权代表)基于完整的技术文件与实验室出具的数据进行登记。
2. 国家注册证 (SGR)
适用于特殊洗发水。属于法规附录 12 中列出的高风险或特殊用途品类。
适用范围:儿童洗发水、用于染发或具有化学烫整/拉直功能的洗发水、以及含有特殊剥脱/微生态调节成分的医学护发品。
特点:SGR 属于geng别的卫生与流行病学安全评估,审查周期较长,且文件在未发生法规修订的情况下长期有效。